Author: 陳妍茵
2019-11-12(Records of Police Abuse)
Detail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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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de | 201909030 |
Source | 蘋果日報 |
Online Links |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story.php?story_fbid=10158106990962448&id=105259197447 |
Date & Time | 2019-09-29 |
Acts of Police | 濫用武力 |
在2019年9月29日,警方於灣仔天橋被示威者追趕,撤退時表現驚慌,曾開槍作掩護。有女記者懷疑右眼中槍倒地,由現場急救員急救,及後救護員到場治理,該記者神智清醒並表示眼部非常痛。據了解,該記者來自印尼,於一間本地印尼語媒體工作。
Last Updated: 2019-11-12
Records of Police Abuse
在影片18秒,一批警員在紅燈時過馬路,其中一名警員期間揮動警棍,作勢打向司機,恐嚇市民。這涉嫌違反《公安條例》第17條中,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,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,只可以使用「合理所需的武力」。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,在沒有合理辨解下,亦可能違反《侵害人身罪條例》各條。
Records of Police Abuse
在新界元朗,警方要求所有人離開行人道,不單侮辱市民稱其為「垃圾」,更以粗話叫向長者。後來他們以電筒強光照向對另一位老人。
Records of Police Abuse
影片22、37、46秒以強光射向記者。 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(39-05),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。